增值稅
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的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
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有 13%、9%、6%三檔,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為 3%,從事建筑工程的建材銷售屬于貨物銷售,一般納稅人適用 13%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3%的征收率。
附加稅費
附加稅費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它們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地區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 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 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 1%。
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 3%,地方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 2%。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從事建筑工程的建材銷售屬于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應并入企業利潤計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 25%,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優惠稅率。
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建筑工程的建材采購合同和銷售合同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或萬分之五。
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征稅范圍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等。
從事建筑工程的建材銷售,如果屬于從價計征資源稅的應稅產品,應當按照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繳納資源稅;如果屬于從量計征資源稅的應稅產品,應當按照銷售數量乘以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繳納資源稅。
其他稅費
除了上述稅費外,從事建筑工程的建材銷售還可能涉及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等其他稅費,具體的稅費種類和稅率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咨詢當地的稅務機關或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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